現(xiàn)今社會,經(jīng)濟發(fā)展如此飛速,我國企業(yè)也就必不可免的需要到國外去發(fā)展投資市場,那么今天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在日本注冊商標需要注意什么?
我們都知道各國都有各國的制度,日本的商標制度在規(guī)定不能注冊商標的地方其實與我國的商標法大同小異,下面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在日本什么樣的商標設計不能注冊商標?
在日本不能再成為商標的設計請參考下面條例:
1、不能使用商品本身名稱來注冊商標。
2、不能使用"慣用商標"相同或類似的商標。這個慣用商標是指最初是某個企業(yè)或這個人使用的商標,但久而久之制造同類商品的其它企業(yè)或者個人也用它來表示自己的商品,或者作為商標的一部分使用,我們都知一般人總是會把文字或圖形同這種商品結合在一起辨識,而這種做法使人不能辨別這是哪家企業(yè)的商品,這種“慣用商標”也不能注冊。
3、不能使用普通方式表示商品的產(chǎn)地、銷售地、質量、原料、用途、數(shù)量、形狀、價格或生產(chǎn)、加工和使用方法以及時期的商標。
4、不能使用普通方式表示常見姓名或名稱的商標,如"田中"、"池田"等。
5、不能使用極其簡單而常見的標記。如一個日文字母或一個英文字母。
6、不能使用其它使顧客不能辨認經(jīng)銷商的商標。
7、不能使用菊花徽章(日本皇室標志)、國旗、勛章、聯(lián)合國或其它國際組織的標志相同或相似的商標及有害風俗的商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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